本报讯 江西省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昨天消息,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放开南昌市城镇落户限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全面取消在南昌市城镇地域落户的参保年限、居住年限、学历要求等迁入条件限制,实行以群众申请为主、不附加其他条件、同户人员可以随迁的“零门槛”准入政策。
本“意见”由南昌市公安局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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