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人民日报微信公众号消息,4月9日夜间,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发布案情通报,称鲍某某涉嫌性侵“养女”案侦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芝罘分局通报,2019年4月8日,一女子报案,称三年多来被“养父”鲍某某多次性侵。公安部门于次日立案,并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后经侦查,认为鲍某某不构成犯罪,遂于2019年4月26日决定撤销此案,并通知当事人。后根据当事人及其律师提供的一些新的线索,芝罘分局于2019年10月9日决定再次立案,并在本地及其他涉案地调查取证,目前侦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鲍否认“养父女”关系
4月8日,媒体报道烟台一上市公司高管鲍毓明自约2016年起性侵14岁养女小兰(化名)。在报道中,小兰生母称,认为小兰一直不顺利,因为迷信而寻一养父母,可以冲灾。2015年9月,小兰生母将女儿“送养”给鲍毓明。鲍毓明以“养父”身份带走小兰。3个月后,鲍毓明在天津对她实施第一次性侵。小兰称,当时她刚满14周岁。
不过,鲍毓明4月9日在接受一家媒体采访时称,自己不会触犯法律底线,并称“事情并不是像她说的那样,事情说起来话长,但我和她从来没有以‘养父女’的关系相处”。
相关公司、高校与鲍切割关系
4月9日23时许,杰瑞集团通过官微发布声明, 杰瑞集团在获悉媒体报道的有关《烟台上市公司高管涉嫌性侵养女》突发事件后,高度重视。4月9日下午杰瑞集团已经与鲍毓明先生协商解除了劳动合同。
在媒体报道中,鲍毓明担任杰瑞集团副总裁兼首席法务官。
4月10日,中兴通讯在微博发布声明:在获悉相关媒体报道后,高度重视,公司董事会已收到鲍毓明辞去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的申请。
4月10日,西南政法大学商学院网站发布声明,商学院法治企业研究院已解除鲍毓明兼职研究员的聘任,并已通知本人。
被指性侵的鲍毓明,生于1972年,曾先后在天津大学和美国侨港大学就读。自1996年起从事律师工作,具有中国律师资格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出庭律师资格。
讽刺的是,鲍毓明在2011年曾撰文《从“嫖宿幼女”看未成年人保护的差距》。
(澎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