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桂星
本报讯 昨天,高速公路部门传来消息,为确保2020年度我省与其他省(市)联合组织的跨区机收会战顺利进行,省交通运输厅日前发出通知,即日起至12月31日,运输参加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的车辆持证可免缴车辆通行费。
据了解,农业农村部为2020年参加机收会战的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统一印制了《2020年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今年分配给我省的数量为61000张(作业证号段2020159401-2020220400),加盖有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公章,证件有效期为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免费发放,一机一证,盖章生效,全国范围内使用,每证背面应填写机主姓名、联系电话、联合收割机号牌或插秧机发动机号,严禁涂改、转借、伪造、倒卖,否则无效。《2020年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须登记备案,并张贴或放置在机车前端明显位置,以备查验。机主及收费站工作人员如遇问题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各省(市、区)服务监督电话。
联合收割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通行,运输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的车辆在收费公路上行驶,车辆上所运载的一台或多台联合收割机(插秧机)每台均持有《2020年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时,该运输车辆方可享受免缴通行费政策,否则应按规定全额缴纳车辆通行费。
为便捷快速通行收费公路,安装使用ETC车载装置的跨区作业机具运输车辆,应提前在互联网预约,并在出口收费站主动申请查验,避免出现先扣费再退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