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孙书贤 张鸿雨
本报讯 昨天上午,记者从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郏县南环路蔬菜批发市场“金锣冷鲜肉”门店和长桥镇锐达源购物广场因出售过期冷冻肉,分别受到8万元和7万元的处罚。
据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李枫朝介绍,2月10日,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上述两家门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两店均销售超过保质期的冷冻猪肉,其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执法人员立即对过期肉品予以没收,要求停止违法经营行为,并作出处罚决定:对长桥镇锐达源购物广场处以人民币7万元罚款;对南环路蔬菜批发市场“金锣冷鲜肉”门店没收过期冷冻猪肉和违法所得2250元,处以人民币8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