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吕占伟
“有钱就要立马出手!曾经有个机会摆在我的面前,可是我没有抓住……”日前,市民陈女士致电本刊讲述自己的买房故事,一上来就是追悔感慨的语气。
陈女士说,2015年,她和老公初到平顶山时,老公建议借钱买房。“当时我拒绝了,我不喜欢欠钱,也怕将来还不上。当时卫东区北边区域的房价每平方米不到5000元。”于是两人选择租房在平顶山扎根。
2017年9月,陈女士的孩子降生,公婆过来照顾,50平方米的出租房里住了5口人,生活矛盾花样上演。“当时公婆把养家糊口的店都卖了,赞助我们20万元买房子。”
“因为急着入住,老公很快就敲定了我们租房处附近的一套现房。付完定金后,我俩硬着头皮向亲友筹了20万元,向同事筹了10万元,各种银行消费贷、现金贷20万元,共计向外筹款50万元。”
“现在回想,这套房存在很多问题,例如房子下证晚,单纯的购房合同并不能保证我们的利益,若卖方反悔拒绝过户,我们的房款很可能打了水漂等。但是当时房价已经走高,哪儿还有4000多元一平方米的房子?这已是我们最好的选择了。”陈女士感慨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