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今日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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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睡衣出门,是个人自由
穿睡衣走出家门就该被曝光吗?
穿睡衣出行“不文明”,谁决定了“不文明”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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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20年1月2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穿睡衣出行“不文明”,谁决定了“不文明”的标准?

 

□雨来

穿睡衣出行,你怎么看?我问了几个人,看法还真是针锋相对,有人认为不雅,有人则认为没什么大不了的,不违法不违反道德,也不违背公序良俗,图个舒服而已。

如何穿衣以及如何看待别人穿衣,是很个人化的审美问题。关于穿睡衣出街,我个人是比较反感的,尤其是看见中年男人穿着睡衣在街上晃啊晃,感觉特别别扭,特别不舒服。有这种感觉的人,应该不在少数。抖音上有个说唱小视频,是专门为穿睡衣出街辩护的。有人专门支持,说明肯定有人反对。我想,正是基于有普遍反感的看法,宿州市城管局才把穿睡衣出行列为“不文明行为”。

不过,虽然我反感油腻大叔穿着睡衣在小区或菜市场晃悠,但我也反对城管部门将其列为“不文明行为”,尤其是将穿睡衣出行的市民公开曝光。这相当于把人列到黑榜上,后面打个大大的“X”。

城管局是个泛公权力的部门,它曝光的镜头要谨慎指向普通民众。事实上,无论哪个公权部门,都要谨慎这样做。如果公民违反了法律意义上的条款,譬如行人闯红灯,尽管可以处罚,但要严格限制在法律范围内,即使为宣传法律的目的而曝光个人,依然不妥。公权力有再正当的理由,都不能超越法律侵犯个人权利,更不能觉得某种行为不顺眼,就将其曝光。

几个市民因穿睡衣出行就被视为“不文明”,被曝光、被议论,其实,曝光他们的城管部门才是不文明的。没有法律或行政法规授权,城管部门哪来的权力决定“不文明”标准?不能因为你不喜欢就予以曝光。对公权力而言,除非法律授权,没有不喜欢任何个人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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