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要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9万多鹰城老人领到高龄津贴
三部门公布我省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
版面导航     
平顶山新闻网    平顶山日报   平顶山晚报
新闻搜索:  
3上一篇 2019年12月2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三部门公布我省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
豫D小型客车上平临高速继续免费 救护车上高速不再免费
 

□记者 王桂星

本报讯 12月24日,高速公路部门传来消息,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对我省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进行了全面清理,平顶山籍小型客车行驶平临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政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等14项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继续实施,取消了高速公路救护车免收通行费等6项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根据规定,平顶山籍小型客车(7座以下,含7座)往返平临高速公路新城区站至平顶山南站,可享受协议规定的免费政策(车辆通行费由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支付)。

我省取消的6项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是:国安车免收车辆通行费政策,全省高速公路救护车免收车辆通行费政策,全省高速公路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邮政普遍服务运输专用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全省高速公路甩挂运输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重大活动、会议指定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政策(拜祖大典等)。

 
3上一篇  
 
   
   
   


豫ICP备09014970号 豫平公网安41040002020010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268号    邮政编码:467002    E-mail:wz@pdsxww.com
联系电话:0375-4973575 传真:0375-4973608
所有内容为平顶山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