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有时会迟到但总不会缺席。但我们不妨设想一下,假如案件总被权力的阴霾笼罩,被沦丧的人性遗忘,正义还有到来的那一天吗?
□彭九方
湖南新晃“操场埋尸案”终于罪有应得。据新华社报道,在经历了两天的庭审后,主犯杜少平犯故意杀人等罪,昨天一审被判死刑。
经审理查明,2001年12月,杜少平承揽了新晃侗族自治县一中400米操场土建工程,聘请罗光忠等人管理。新晃一中委派总务处邓世平等二人监督工程质量。在施工过程中,杜少平因工程质量等问题与邓世平产生矛盾,对邓世平怀恨在心。2003年1月22日,杜少平伙同罗光忠将邓世平杀害,当晚将尸体掩埋于操场一土坑内,次日罗光忠指挥铲车将土坑填平。
这桩细思极恐的陈年刑案自今年6月被披露以来,引发舆论高度关注。现在,罪者也得到应有的惩罚,似可告慰死者及其亲人,同时也给法律和社会一个交代。但从案件的侦破情节来看,仍有一种凝重的冷色无法抹去,这就是案件背后显露的权力任性和人性沦丧。
再说开去,我们甚至还能感到一种失去法律保护的恐惧。而这样的恐惧恰恰是每一个渴望保护的社会个体最最不能承受的。邓世平死后16年以森森白骨警示这个社会:正义和良知在法律的溃败中一旦跌落崖底,再干净的灵魂也要付出煎熬的代价。
从官方信息看,这起案件至少有几个现象值得人们深思并拷问社会良心:
假如没有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浩大声势,死者还会冤沉多久?死者家属明明对埋尸时间和地点提出了疑问,办案机关为何不将其作为侦查线索?从案发至今除作案凶手外,知情人不止二三人,为何16年间个个选择知情不报甚至为凶手开脱?难道人命真如草芥,人情大于冤情?
其实,共识只有一个,就是权力的任性和人性的沦丧让“操场埋尸案”死者沉冤16年,让整个案件耸人听闻。
正义有时会迟到但总不会缺席。但我们不妨设想一下,假如案件总被权力的阴霾笼罩,被沦丧的人性遗忘,正义还有到来的那一天吗?从第一个知情不报、掩盖真相、为凶手开脱的时任新晃一中校长黄炳松,到时任新晃县公安局政委杨军,再到时任新晃县委政法委书记杨清林、时任新晃县委副书记张家茂、时任新晃县委书记王行水、时任怀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伍绍昆、时任怀化市公安局局长汪华、时任湖南省民委副主任田代武(曾任新晃县委书记)等,一干“保护伞”成员多达9人,整个公检法系统和相关负责人参与其中,这是一种何等不正常的官场权力生态!一种何等令人痛恨的人性沦丧!在这样任性的权力阴影笼罩下,在如此人性沦丧的社会环境中,邓世平沉冤16载不就成了不正常中的正常了吗?案件虽破,沉冤虽雪,但留给社会的思考却没有结束:为了避免出现下一个邓世平,还有更多的防线要筑牢。
未来的任何一个案件,我们都不愿再看到权力的任性,并希望公正到位、法制完备、人性回归。
(相关报道见今天A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