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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4 2019年12月1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高层住宅楼电梯损坏 一个多月了还没修复

 

□记者 王辉

本报讯 近日,市民徐先生致电本报反映,市区曙光街中段13号院9号楼一、二两个单元的电梯坏了,迟迟得不到修复,给楼上居民的日常生活带来不便。

12月16日上午,记者来到曙光街13号院了解到,该院9号楼是一幢32层的商住楼,一共有四个单元,每个单元装有两部电梯,其中一二两个单元各有一部电梯损坏停运,一单元的一部电梯已坏了一个多月,二单元的一部电梯损坏一周了。

居民李女士说,她家住在一单元30楼,该楼一至四层是底商,五层以上是住户,一个单元一共有112户三四百人,一部电梯损坏后,300多口人每天上下楼只能乘用一部电梯,导致电梯每天早、中、晚上下楼高峰时段都人满为患,有时搭不上电梯,她只好爬上楼顶平台跑到其他单元乘电梯上下楼。居民用电梯高峰期,最不方便的要数中间楼层的住户,电梯满员以后往往在中间楼层不再停靠,造成这部分居民乘电梯更困难。为此,居民们向物业公司等单位反映过多次,然而,一个多月过去了,坏的电梯还没修理。

在二单元门口,准备乘电梯上楼的小伙子小龚和李女士说,二单元一部电梯也时常坏,这次又坏一周时间了,也是无人过问。

经了解,曙光街13号院的物业管理由平煤神马集团阳光物业有限公司建井三处项目部负责。12月16日下午,该项目部主任陈磊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2017年6月份,平煤神马集团阳光物业有限公司与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井三处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当年7月1日,该公司开始对建井三处家属区(含曙光街13号院)提供物业服务,因为建井三处家属区“三供一业”改造未完成,他们只提供一部分物业服务。上述电梯损坏后,一单元的电梯需要更换配件方可使用,而购买电梯配件需要10000多元,该公司无力承担。原因是自2019年1月起至今,该公司一直都是垫付资金为建井三处家属区提供物业服务,目前建井三处已拖欠100多万元物业费未向该公司清算。对方不付物业费,物业公司无法继续提供服务。因此,该公司的物业服务将到今年12月31日为止,随后撤离。

针对上述说法,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井三处生活服务中心主任罗广远说,建井三处2018年的确拖欠平煤神马集团阳光物业有限公司一部分物业费,但2019年物业公司未向建井三处三个家属区1569户居民收取物业费。此外,建井三处在家属区的物业服务项目中也有一定资金投入,双方的账目暂时还没有清算,究竟谁欠谁的钱,现在还无法确定。

最后,罗广远还表示,关于电梯维修一事,目前建井三处生活服务中心正在采取应急措施,积极联系电梯维保公司着手维修,争取尽快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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