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归
从家里打到走廊,女子遭男友十多次疯狂家暴,监控拍下全过程。近日,这则报道引发舆论关注。
12月11日晚,深圳宝安警方通报称,施暴男子龙某系该分局民警,两人系恋爱关系,现已依法对龙某行政拘留5日。
家暴者是民警,这个角色反差,让人一时难以消化。在以往的案例中,我们刚建立起“遇到家暴要及时报警”的共识,现在转身却看到这则“民警家暴”的新闻。知法犯法甚至可能是“执法者犯法”的一幕,令人错愕。
警员家暴,或许应“罪加一等”:无论是《公务员法》还是《人民警察法》,都对有公职在身的警察提出了更高的守法与守德要求。而宝安警方将龙某行政拘留后,还移交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进一步处理,就呼应了严肃处理的呼声。
该案例也告诉我们,家暴不分职业、身份,对家暴的零容忍,就是不管施暴者是什么人,都要保持第一次便报警、第一次便寻求帮助、第一次就让施暴者付出法律代价的坚决姿态。
该案中,受害者反映,自己曾多次报警,但都没有解决。不知道这句话的潜台词里,是否有男友以职业身份的干预。如果是施暴者身份堵住了受害者报警维权的通道,那么是谁帮助施暴者堵住了这个通道?
目前龙某已被交给当地纪检监察机关,他有没有进一步的违纪违法行为,还需要后续的调查认定。但就这件事来说,无论是从施暴者还是受害者的角度看,都远远未完。
此前深圳电视台的报道中提及,受害者汤某向龙某提出过分手,但受到龙某的死亡威胁。如果此情节属实,那便有可能触犯法律。相关部门也不妨对此进行调查和释疑。汤某还向媒体爆出龙某与50岁阿姨有“外遇”等情况,其真实性仍待查证,但这些线索显然宜进入调查程序。
值得注意的是,在通报中,我们看到了“龙某向汤某赔礼道歉,主动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汤某谅解”的表述。也就是说,这场家暴更像是以和解的方式收场。但从受害者的反映来看,龙某的家暴具有持续性(一年内十多次,几次被打入院)。这似乎不是当事人原谅就能了结的事。
当下,针对家暴事件的讨论中,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声音反对“劝和”思路,尤其是针对持续性的家暴行为,零容忍态度已经得到官方和民间越来越多的认可。大量案例表明,不顾现实情况,一味地“劝和”,不利于矛盾的解决,也不利于保护受害者。
对施暴者的任何一丝妥协,都有可能助长其下一次举起拳头。摒弃“劝和”思路,也许需要当事人、执法者、其他机构以及公众细细思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