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一起擅自使用“阳澄湖大闸蟹”地理标志专用标识案,作为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经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对外公布。新华社发 徐骏 作
豫ICP备09014970号 豫平公网安41040002020010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268号 邮政编码:467002 E-mail:wz@pdsxww.com 联系电话:0375-4973575 传真:0375-4973608 所有内容为平顶山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