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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网络职业索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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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起底网络职业索赔人
以“打假”为名集中投诉商家要求退赔,商家缺乏维权途径
 

以“打假”之名,通过恶意投诉而牟利的行为将从下月起受限。2020年1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发布的《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将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规定“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不能证明与被投诉人之间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发起的投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

●职业索赔人 以“打假”之名实行敲诈

近年来出现了相当一部分职业索赔人,他们利用商品保质期、广告语描述等方面的漏洞,故意大量买入,要求商家支付赔偿,甚至成为职业索赔人。这些职业打假人通常寄生于各大电商平台,以打假之名对商家实行敲诈,利用惩罚性赔偿为自身牟利或借机对商家敲诈勒索。

“以前打假是一门技术活,但现在人人都可以操作。”陈京在自己的“吃货”群里敲出这句话后,直接甩出了一条网店链接,催促徒弟们快点“上车”。像这样的“吃货”群,陈京有几十个,他们是专门以“打假”为业的团队,只要发现哪家网店有明显的价格漏洞或销售问题产品等,便集体下单向平台投诉并索赔。

11月28日,在一个名为“吃货退款索赔”的QQ群中,一行简短的字迅速在一个“吃货”群里发酵,不少人统一回复“上车”。

紧接着,“车主”会将一条某电商商品链接发给群员,几十个人同时下单,到货后再以各种理由申请退款或索赔。成功后每个人都要向“车主”支付收入的10%到30%不等的报酬,俗称“车费”。

“这就是现在打假的经典模式,即使你什么都不懂,只要跟着老司机操作,一样能赚钱。”陈京告诉记者。据他介绍,“吃货”有两种意思,一种是收到货申请仅退款不退货,这种情况较为普遍,还有一种在收到货品后,打假成员会以无中文标识、商品资质有问题、高仿假冒、产品过期、没收到货等理由向商家索赔。

“没有不怕投诉的商家。如果几十个人一起投诉,平台会默认是商家的问题,一打一个准。”陈京说,“打假”的范围五花八门,大到家用电器小到衣帽鞋袜,甚至QQ会员充值业务。

陈京曾经在一家互联网公司做文案撰写,一年前在一位“师傅”的引领下开始涉足打假行业,而现在的他早已辞去工作专职打假,“每个月除了手里的货,月入上万很轻松”。

“一家店只能打一次,否则容易被平台监控到。” 除了自己带队打假外,如果发现某个商家“特别好打”,陈京还会将这个链接转卖给其他的“车队”,再赚一笔。

除了每天分享链接召集新成员“上车”,一些打假人还把自己的经验整理成各种“打假秘籍”,以开门收徒的方式传授给“小白”。这些打假团队的裂变速度极快。记者曾在一个群中看到至少有十几个“师傅”收徒传授,不到一天,一个打假群就可以扩展出七八个来。

陈京现在的主业已经不是打假,他只负责寻找容易打假的商家,然后交给徒弟具体操作。陈京表示他的徒弟有几十个,每个徒弟都要缴388元的“拜师费”,“我收的徒弟都开始带徒弟了。”一次性收费,可以永久带,保证顺利“下车”。

●“证据无用” 商家缺乏维权途径

很多商家都有类似的经历。王升经营着一家数码专营网店。今年10月份,他的一款无线耳机也遭到了频繁投诉,“买家下单后恶意退款,并扬言威胁我们处理退款事宜,不然集体恶意下单退款,然后不断在处理流程中软磨硬泡,其最终目的就是要吃货”。

王升口中的恶意退款,是指对方以耳机有噪声,产品假冒苹果无线耳机为理由要求退款。“我们的耳机178块钱,虽说没办法跟苹果原厂的比,但起码没有杂音没有电流。”

一个名为“巴比龙”的打假团伙成员告诉王升,只要愿意协商,他的店铺将受到“免打”保护。据王升介绍,这些人都是一伙一伙地出现,只要给钱还会有更多的人找上门来。“我的一个同行真就给了人家两万块钱,结果还是被其他人搞。”

而更让王升无法理解的是,尽管自己向平台上传了多方截图和证据,一直客气地配合平台流程规范处理,但平台竟支持仅退款不退货的行为,最终,他不得不关店。

他认为平台的这种做法,变相推动了这种团伙的黑色产业发展,让更多的店家既损失货物成本,又浪费了大量的时间精力。

为了弄清自己的对手,另一个商家王英干脆卧底进几个打假团队,在了解到其中的套路后,将自己保存的聊天记录、收货单据等相关证据向QQ平台举报。随后,平台禁封了几个群。但依然有很多打假群继续活跃。

记者在QQ上输入“吃货”“退赔”等关键词,疑似为打假团伙的群有上百个。

“这些人名为打假,实际上就是威胁商家退赔,虽然知道他们怎么干的,但我们又没有地方投诉,这就是我们吃亏的地方。我只好用这种方式,希望让更多的同行看到,以免受其害。”王英说。

遭遇“打假”,正规网店真无维权之门吗?

某知名电商平台一名公关负责人表示,作为平台来讲,消费者和商家的权益都需要保护,商家和消费者之间的纠纷,首先由交易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平台介入。平台会根据具体情况判责,目标是维护公平的交易秩序。

对于上述以“打假”之名恶意退赔的“打假人”,平台也会根据用户历史行为进行分析和分层,“很多职业打假人的行为有明显特征,我们可通过大数据识别,确认后予以封禁。”这名负责人称,但目前职业打假人的群体在不断扩大,注册小号的成本也低,导致平台不能完全进行事先有效识别。

●多方呼吁遏制恶性索赔 治理文件频出

广东中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潘翔认为,不否认“职业打假人”在某种程度上确实遏制了假冒伪劣商品的流通,打击了制假售假的不良商家,净化了市场。但知假买假越来越商业化,其动机并非为了净化市场,而是利用惩罚性赔偿的法律制度牟利或对商家敲诈勒索,严重违背了诚实信用的法治原则。

潘翔表示,无论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假一赔三”,还是《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生产者或销售者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承担十倍价款的赔偿,立法的本意都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职业索赔族却借机钻法律的空子,假维权之名,行牟利之实,更有甚者将商品或标签调包、制造虚假标签或虚假原厂证明,以虚假证据索赔。将打假异化为敲诈勒索,美其名曰“封口费”“保护费”,“打假”衍生成“假打”。这种行为冲击合法商家的正常经营,破坏营商环境,有必要遏制类似的牟利性打假行为。

在近日举行的2019互联网法律大会上,《恶意索赔行业观察报告》发布。《报告》认为,职业索赔已经影响到商家、平台、监管部门、司法部门等多方,破坏了市场营商环境,侵占了消费者正当维权的司法执法资源。

公开信息显示,已有近40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规范职业索赔的建议。例如,全国人大代表储小芹在2018年的全国两会上提出,“职业索赔”的动机并非为了净化市场,而是利用惩罚性赔偿为自身牟利或借机对商家敲诈勒索,有的行为严重违背诚信原则,无视司法权威,浪费司法资源。因此她建议逐步遏制职业索赔的牟利性打假行为。

今年以来,中央有关职业索赔的治理文件也频频下发。5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提出“对恶意举报非法牟利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

8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切实保护平台经济参与者合法权益,打击以“打假”为名的敲诈勒索行为。

“依法规范牟利性‘打假’和索赔行为。”9月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也作此明确规定。

在今年8月底答复全国人大代表李长青的建议中,市场监管总局明确,职业索赔已背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民事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立法本意,将配合司法部尽快出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对广告宣传、标签标识、说明书等存在不影响商品或者服务质量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不属于欺诈行为进行细化规定。(晚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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