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吕占伟
本报讯 近日,市民张先生向本刊反映,他是湛河区康达彩虹小区的一名业主,上个月,家中用水被物业强制停了一周,并将他家的水表拆掉。后来,他去物业管理处交水费时,物业给出的答案是“水费捆绑物业费”收取。他认为,水费捆绑物业费收取不合法,属于霸王条款,同时他希望了解物业费的收取标准。
11月12日,记者从湛河区委办公室了解到,康达彩虹小区由康达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物业服务单位是平顶山市永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该物业公司于去年9月经投标中标进入康达彩虹小区进行物业服务。该小区物业服务中标价格为1.2元/月/平方米,实际收取也是1.2元/月/平方米,物业费的收取没有超过中标价格。经了解,反映人为该小区2号楼业主,3年间共拖欠3287元物业费和583元水费,通过工作人员协调,该业主已与物业公司就拖欠费用问题已达成一致意见,物业公司已对该业主恢复供水。
目前,记者从湛河区住建局获知,该局已告诫康达彩虹小区内的物业公司今后不得采用捆绑收费方式催收物业费,应采取科学、人性化的收费方式或采取司法程序解决欠费问题,以杜绝类似纠纷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