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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买房故事”在哪里?快说与本刊听听!
楼市促销套路深 确定购买意向前需多方了解信息
房屋套内建筑面积 小于合同约定面积 属“正常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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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4 2019年10月3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首次买房未成,一把酸涩泪
您的“买房故事”在哪里?快说与本刊听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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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吕占伟

您第一次买房是怎样一种经历和感受?反正在已到天命之年的老王心中,它属于一段酸涩的记忆。“第一次买房是一次很不愉快的经历,我很想吐槽一下,希望给即将‘上车’的人提供一些借鉴:一定要看好购房合同,盯紧工程细节,保全好证据,以防万一!”近日,市民老王在给本刊发来的电子邮件中这样写道。

上个世纪90年代末,老王在我市已经拥有了一套单位分的房子,虽然房子只有60多平方米,但好在老王对居住条件向来要求不高,且当时孩子还小,慢慢也就住习惯了。可那几年,身边买房子的人越来越多,听得多了,老王也动起了心思,仔细考虑一番,觉得还是“鸟枪换炮”买个三室一厅更好,于是开始留意起楼市信息。

找房源花了老王不少的时间和精力。以前从不看广告的他,那段时间每天拿到报纸的第一件事就是看楼市资讯,在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后,老王选择了离单位和家比较近的一个楼盘。“房价是我和售楼处协商的,一开始销售方坚决不让步,后来我说还得‘货比三家’,再去其他楼盘转转,他们才答应跟我签了合同。没想到一系列的麻烦接踵而至。”

看到房子一天天盖起来,他开始提前盘算起装修的事了。可是,老王有次到工地查看施工进度,发现施工队铺设的管道里竟然没有暖气管道!合同里对暖气设施这一项明明写进去了,这是咋回事?老王去找售楼处讨说法,却发现原来的销售团队已经撤了,该团队竟是当初开发商聘请的外部一个销售代理公司。

“我找到开发商要求退房,可开发商无动于衷,我只得向住建和房管部门投诉。过了近两个月,开发商才勉强同意退我房款,但却以找领导签字、领导出差未回为由一再拖延退款事宜。”

在老王和相关部门的不断督促下,最终,开发商分了好几次才将当初交的首付款全部退给了他。

“我想有个家,一个不需要多大的地方”这句歌词唱出了多少人的心声。人人都有一个家的梦想,因为这个梦想,我们为之而奋斗,只因房子不仅是我们的港湾,更是折射了一个家庭的喜怒哀乐,每天都有无数部有关房子的人生剧情在上演。或许您不在买房,就在买房的路上,如果您正迷茫在买房的途中,想必在买房这条路上您有很多的酸甜苦辣需要与人诉说。

如果您是在平顶山买过房的,欢迎分享您在买房过程中的经历,比如,可以谈谈最终是如何抱得新房归的,您在同物业和邻居的相处过程中发生了哪些事。当然,也可以谈谈您的买房计划:是打算买市中心的房,还是选择城乡接合部的呢?抑或是“返乡置业”?都可以向本刊投稿。

“买房故事”征集方式:稿件请发邮箱pdswblzw@163.com或致电4973586,要求是真实的买房经历(请在来稿中注明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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