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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高层抛物被物业罚断电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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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高层抛物被物业罚断电30天
律师、供电部门:侵犯业主合法权利 市民:初衷是好的,但须依法办事
 

□本报记者 吕占伟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近日,焦作市某小区一业主因饮酒后从13楼的家中往下抛酒瓶,被物业罚断电30天,相关视频在网上“疯传”。目前,该物业公司已提前为涉事业主家恢复供电。

高层坠物、抛物现象在我市住宅区并不鲜见,本刊曾对此多次进行报道。但是,业主高层坠物、抛物被物业罚断电究竟合不合适?记者就此话题采访了我市供电部门、律师和部分市民。

律师、供电部门:物业此举涉嫌侵害业主合法权利

通过见诸报端和网络的相关报道,记者还原了这起新闻事件的发展脉络:9月29日晚,一男子在焦作市城际花园小区家中饮酒,并从13楼扔下酒瓶,险些砸到路过的行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调取监控查看后,核实了肇事业主的位置和信息,当晚就依据小区《业主规约》对该业主家进行了断电处理。事后,该业主之妻不堪停电困扰,报警让民警帮忙向物业求情,但警方表示“管不了”;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则表示,如果该业主对于停电30天的处罚有异议,可以起诉,并称“这个业主规约是90%以上的业主同意的,绝大多数业主都签字进行了认可”。

“即使这名当事业主不是供电公司的直接客户,物业公司采取断电的方式惩罚业主也是不恰当的。”10月30日,国网平顶山供电公司有关人士告诉记者,用电是居民生活的一项基本需求,也是合法权利,除非存在检修、欠费等情形,否则供电部门无权对用户随意停电。2018年12月29日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26条规定:供电营业区内的供电营业机构,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对其营业区内申请用电的单位和个人拒绝供电;该法第29条规定:供电企业在发电、供电系统正常的情况下,应当连续向用户供电,不得中断。

“物业此举不妥,有侵犯业主权利之嫌;物业所谓的依据‘业主公约’办事,也无可靠的法律支撑。”河南大鑫律师事务所王光辉律师认为,用电是居民的合法权利之一,剥夺或者惩罚,应该由供电营业机构或公权力部门进行来执行,物业公司对此无执法权。“物业在制定业主规约时可以采取缴纳风险金、违约金等方式进行管理,但是不宜采用断水断电的方式。如果涉事业主高层抛物酿成人身伤害事故,可根据事故具体情况,通过既有法律途径解决。”

市民:物业此举初衷是好的,但须依法办事

物业对高层抛物的涉事业主做出断电处罚是否恰当?部分市民和网友对此各抒己见。

“高空抛物危害巨大,极易造成人身伤害和重大财物损失等后果,我觉得应该被列为不文明行为之首,因此进行严厉惩处完全有必要。在断电这件事上,我认可物业的初衷是好的。”微友“杨一”如是说。

也有一些市民认为,物业公司做出的断电处罚依据不足,最重要的是影响到了涉事业主家庭的正常生活,很不恰当。

市民赵先生则认为:“针对小区业主高空抛物的不文明行为,我觉得物业公司应该先固定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报警,将此事交由公安部门进行处理;如果对公安部门的处理不认可,且抛物行为妨害到了他人的人身安全或损害了小区的财产,受害人或物业公司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渠道严肃追究高空抛物者的法律责任。”

对“高空抛物”这种法律责任如何进行追究和追偿?记者日前查询现行的《侵权责任法》后,了解到的相关规定是: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另悉,10月22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三审稿)》,对《侵权责任法》上述规定进一步调整为“发生此类情形的,有关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并明确“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才适用“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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