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贵州茅台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李保芳在公司一新产品招商会上表示,“国酒茅台”商标将于6月30日前停用,目前公司已聘请咨询公司策划新的产品宣传方案。
资料显示,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茅台集团)早在2001年就提出申请注册“国酒茅台”商标。2016年12月,国家商标局下发了关于第8377533号“国酒茅台及图”商标不予注册的决定。茅台集团不服,向原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评委)提出复审申请。
2018年5月25日,商评委作出决定,对这一商标不予核准注册。7月下旬,茅台集团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评委撤销不予注册的复审决定,就不予注册复审申请重新作出决定。
同年8月13日晚间,茅台集团在官网发布《关于申请撤回“国酒茅台”商标行政诉讼案件起诉的声明》,称“国酒茅台”商标注册申请已历时十多年,对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决定,茅台集团“充分尊重,也乐于接受”。“公司决定依法向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申请撤回,并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及各相关方表示诚挚歉意。”
记者注意到,为了让更多消费者能买到茅台酒,李保芳在此次会议上透露,从2019年初到6月底,茅台酒投放量要达到1.4万吨,目前已投放1.2万吨。如照此计算,在今年7月之前,茅台集团将在短短19天内向市场再投放2000吨茅台酒。(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