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吕占伟
本报讯 近日,市民郝先生向本刊反映了鹰城商贸中心小区存在的诸多问题,并称多名业主已联名向卫东区优越路街道办事处和繁荣街社区居委会递交了成立业委会的申请材料。
郝先生透露,鹰城商贸中心小区自去年7月份开始交房,但是小区水、电、气都不完善,电价并非居民用电价格,水也不是市政供水,燃气管道还未架设。“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要强制交房,物业费还高得离谱,每平方米收1.68元!交房之后,我们多次去找物业协商尽快把这些基础设施完善,可是没结果。这都马上一年了,什么都没解决,又开始让交物业费了。”
“前几天,物业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对小区内的电梯装上了电梯卡,然后通知业主办理电梯卡,不办理就不让上电梯。而且这个电梯卡跟物业费是捆绑在一起的,如果不交物业费,电梯卡就不能使用。业主们最近聚在一起查了查《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了解到我们成立业委会的条件已经具备,就起草了一份小区业主大会筹备小组申请表,递交给了繁荣街社区居委会。”
郝先生说,5月22日,他们已向政府主管部门递交了成立业委会的申请材料。根据其所提供的申报材料复印件,记者看到,上面写了多名业主的名字,并摁上了各自的指印。
这份《关于成立平顶山市鹰城商贸中心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的申请》中写道:“为维护鹰城商贸中心小区业主共同利益,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申请成立开源路鹰城商贸中心小区业主(代表)大会。《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业主超过300户的可以成立业主代表大会;第三款规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大会。以业主户数算,开源路鹰城商贸中心小区现在有500多户入住;以建筑面积条件论,鹰城商贸中心小区现已出售并交付使用的一共有一期的1号、2号、3号、4号楼,已经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已达到60%以上;2018年7月15日鹰城商贸中心小区交房,迄今将近一年。据此,鹰城商贸中心小区符合成立业主(代表)大会之条件;《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符合成立业主(代表)大会条件的,10人以上业主联名可以申请成立首次业主(代表)大会筹备组。”
据郝先生讲,相关申请却被社区给拒绝了,“社区的理由是我们入住人数未达到80%,这显然是跟物业管理条例不符嘛”。
5月29日下午,记者就此致电繁荣街社区居委会一名胡姓负责人获知,根据最新的《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的;业主已入住户数的比例达到30%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内依法解除合同或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前90天的。
“但是郝先生等人提交的申请并不合规,鹰城商贸中心小区真正的入住率并未达到业委会成立的条件要求,因为很多房子虽已交房,但却是毛坯房,一直无人入住,且小区遗留问题很多;至于对相关物业收费标准有质疑,由于物业费目前执行的是市场调节价,如果业主不认可物业收费,也不认可物业服务,在同物业沟通无果的情况下,还可以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房管部门反映解决。”胡先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