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儿童节即将来临,5月27日,最高检召开新闻发布会,聚焦未成年人保护的热点话题。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建设、完善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惩防机制、防治校园欺凌、保护留守儿童……最高检亮出检察机关去年以来成绩单、体制机制探索工作。据介绍,《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这两部我国未成年人相关重要法律,今年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现正在紧锣密鼓修订中。
关键词1 帮教矫治 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制度启动调研
去年,“湖南沅江12岁男孩弑母案”等低龄未成年人严重刑事犯罪引起广泛关注,这也凸显我国目前的法律对实施犯罪的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缺少有效矫正措施的问题。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厅长史卫忠此前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解决这一问题关键在于,针对未成年人的罪错程度设置阶梯式的多种实体处遇措施,供司法机关根据涉案未成年人的具体情况加以适用,以实现矫治的个别化和有效性。”
5月27日,史卫忠在发布会上透露这一机制的最新进展: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制度已启动调研。
推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机制建设,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除了上述的完善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制度,还要探索涉罪未成年人精准帮教机制。
去年以来,检察机关共对罪行较重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3.89万人,起诉3.17万人,保持必要的司法惩戒;对涉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坚持依法从宽处理,不批准逮捕1.27万人,不起诉1.42万人。
同时,要更加严格规范地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史卫忠表示,2018年以来共作出附条件不起诉8187人,帮教考察期满后不起诉4700人,起诉238人。推行心理干预、亲职教育等科学帮教手段,依靠专业力量开展精准帮教,案件办结之后坚持跟踪帮教,确保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针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管理服务工作也在不断完善。
比如重庆等地检察机关在参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针对涉嫌黑恶犯罪未成年人中闲散未成年人居多,“学历低、年龄低、认同感低”的特点,分析认为除了家庭、个人问题外,相关部门督查、管理不到位、社会引导缺位也是重要原因。因此向公安、教育行政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加强重点部位防控,健全学生学籍管理机制,严防辍学肄业或被劝退开除的学生被黑恶犯罪势力拉拢,共劝返失学辍学学生1569人,从源头上减少未成年人涉黑恶犯罪的发生。
关键词2 惩防性侵 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库
对于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如何惩防?史卫忠称,要推行专业化办案机制。
最高检推行由专门的未检检察官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齐某强奸、猥亵儿童案就是一件典型案例。
齐某是一所小学的班主任,在一年多的时间里,齐某将班里多名不满12岁的女生单独叫到学校无人的宿舍、教室等地方,甚至带到校外,进行猥亵或者强奸。他还在晚上熄灯后,以查寝为名,多次到女生集体宿舍猥亵女生。
该案终审认定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但某省检察院认为该案终审判决确有错误,提请最高检抗诉。
最终,2018年7月,最高法院终审判决原审被告人齐某犯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最高检对齐某强奸、猥亵儿童案等典型案例进行整理,下发指导性案例,进一步统一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法律适用和证据审查标准。
史卫忠透露了一组数据:2018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5.42万人,起诉6.76万人,成功指控了米脂砍杀学生案,携程亲子园、红黄蓝幼儿园虐童案等一批社会高度关注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此外,检察机关还牵头建立健全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及时发现机制,也具有较好的社会意义。
比如上海市检察机关联合16家单位建立了全国首个省级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以防止有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前科人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行业。
浙江杭州等地检察机关推动建立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和人员发现未成年人遭受犯罪侵害线索的要及时报告公安和检察机关。
关键词3 校园欺凌 未成年人遇校园暴力可以正当防卫
校园是青少年学习的场所,校园安全近年来受到社会各界关注。
史卫忠介绍,2018年以来,对校园欺凌犯罪共批准逮捕3407人,起诉5750人,有效震慑校园欺凌犯罪。
记者注意到,最高检下发的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中,选择了一起由校园暴力引起的正当防卫案件,明确未成年人在受到校园暴力侵害时,可以进行正当防卫,任何人都可以依法介入保护,以维护被侵害学生合法权益。
在校园安全管理方面,2018年10月,最高检向教育部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下称“一号检察建议”),建议推动幼儿园、中小学校园安全建设,有效预防和减少教职员工性侵害幼儿园儿童、中小学学生违法犯罪发生。
同时最高检将检察建议书下发各地,要求各级检察机关结合本地实际,共同做好监督落实工作。
“一号检察建议”发出后,教育部高度重视,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等规定。
史卫忠表示,目前最高检联合教育部或者单独派员赴四川、河北、江西、上海、江苏、福建、甘肃、内蒙古等省份进行调研督导,深入中小学、幼儿园,检查督促“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
不过,他也提到,包括一些检察人员在内,对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重要性没有充分认识,导致工作停留在面上。一些地方学校领导、老师对“一号检察建议”的主要内容并不知晓。“前不久某地甚至又发生了男性宿舍管理员猥亵女生的案件。对此,我们已督促有关学校立即整改,并对涉嫌犯罪人员依法追诉”。
关键词4 留守儿童 从重从严惩治侵害农村留守儿童犯罪
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弱势群体的生活状况近年来是备受关注的话题。史卫忠表示,要从重从严惩治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犯罪。2018年以来对侵害农村留守儿童犯罪批捕2969人,起诉3593人。
比如,江苏镇江市检察院在办理刘某溺杀8岁留守儿童案中,严格审查证据,依法提起公诉,并提出判处死刑的量刑建议,得到法院采纳。湖北、福建、陕西等多地检察机关联合公安、法院部署开展严厉打击侵害农村留守儿童犯罪专项行动。
对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民事行政权益的保护势在必行。在最高检部署开展的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中,试点单位对监护人侵害、遗弃、忽视未成年人,导致未成年人处于危险状态的,依法建议、支持有关部门、个人申请法院判决撤销监护权89件,同时提供安置、就业就学、心理疏导等司法救助4750人次。
“如崔某性侵害、虐待亲生子女,孩子母亲也不管不问,导致几个孩子陷入生存困境。”史卫忠表示,“检察机关在依法追究崔某刑事责任的同时,建议民政部门申请法院剥夺了二人的监护权,由民政部门进行监护,尽力为被害人创造健康监护环境。”
此外,还要推动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保护长效机制。比如,江苏苏州吴江区检察机关在办理一起外来务工人员杀死幼子案时,积极调研流动儿童、困境儿童权益保障问题,推动依托网格化社会治理联动指挥平台搭建困境儿童保护三级网络。
(王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