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桂星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市客运管理处获悉,该处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30日在市区巡游出租车中开展文明服务提升专项活动,将组织督导组、检查组对市区巡游出租车进行专项检查,发现出租车服务设施不达标、出租车司机服务不规范等现象,将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仍不达标的,将责令出租车经营者停运带车学习。
据介绍,按照有关规定,车容车貌方面,巡游出租车应做到车体干净无灰尘,车厢内卫生、无杂物、无异味,座套(头套)、脚垫齐全整洁,在规定位置张贴戒烟标志和公益宣传标语等;在服务规范方面,巡游出租汽车司机应做到衣着整洁、语言文明,不在车内吸烟、忌食异味食品,随车携带有效营运证件,按表计费,不得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擅自中断服务、故意绕道行驶,文明安全行车;在服务设施方面应做到计价器性能完好,按规定位置安装待客标志灯,出租车经营者名称或简称、价格标准、禁烟标志、服务监督电话和乘客应知信息应在车厢内外显著位置明示。
市客运管理处将按照上述标准对市区巡游出租车进行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车容车貌、车内卫生、服务设施、驾驶员服务等达不到标准的,将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由出租车车主带车辆到指定地点验收,整改仍不达标的,停运带车学习。检查人员如发现驾驶员存在未随车携带有效相关营运证件、不按表计费及有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擅自中断服务、故意绕道行驶、闯红灯、街头猛拐、乱停乱放等行为,将移交市交通运输执法局依法处理。
市客运管理处有关负责人表示,欢迎广大市民对市区巡游出租车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如发现违规现象,可随时拨打交通运输监督举报服务电话12328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