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23日上午开始,一张网传的“求婚律师函”被广泛传阅。
上述律师函写明:“北京大成律师(常州)事务所律师团接受王先生的委托,就王先生向您求婚一事,特向您发出律师函。”
此外,这份律师函还盖有事务所“公章”,落款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
对于这份律师函,不少人认为此举十分浪漫,直呼有创意。
记者从一位大成律师事务所内部人士处获悉,此求婚律师函加盖的公章系实习律师PS而成,这位实习律师即“律师函”中的王先生,目前两人已经领取结婚证,正在筹备婚礼。
上述律师函正文写道,任女士:北京大成(常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团接受王先生的委托,就王先生向您求婚一事,特向您发出律师函,具体内容如下:
2016年5月20日,在南京市秦淮区白下路,您与王先生相识相知。在此后的三年时间里,王先生与您感情融洽,和睦共处,王先生不断为您的美貌所倾倒,更为您的学识所折服,双方感情不断升温。据此本律师团队认定,我方委托人已经与您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具备了进入下一阶段的全部要件。综上,为了您的终生幸福,请您充分考虑我方律师团队的意见,并尽快给予我方委托人正面答复。
上述律师函还表明,鉴于上述情况,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条、第九条之规定,本律师团队向您发出本律师函,望您即刻答应我方委托人的求婚请求,如您逾期不回复,您将错过终生幸福。
大成律师事务所一内部人士告诉记者,此求婚律师函加盖的公章系北京大成律师(常州)事务所实习律师PS而成,“他们已经领证了,正在筹备婚礼……虽然求婚成功,但很遗憾,为严肃事务所纪律,仍需按所里制度对实习律师的违章行为进行处理,不会走法律程序,但这不影响事务所同样会为他们的爱情送上一份祝福”。
(王瑞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