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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可在线“一键理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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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9年4月1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险企迎来提升车险理赔服务水平契机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可在线“一键理赔”了

 

□本报记者 王会静 文/图

4月11日,汝州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中心在汝州市人民法院交通法庭挂牌。今后,发生在汝州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可以在线“一键理赔”了。市保险业协会秘书长何强当天表示,道路交通纠纷处理搭上“互联网+”的快车,也是我市险企提升车险理赔服务水平的一个契机。

道交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模式,是指在法院、公安、司法、保险公司等相关单位参与的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的基础上,通过流程对接、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以调解前置、规则统一和信息系统运行为核心,为交通事故当事人提供在线责任认定、理赔计算、调解、司法鉴定、法院诉讼、一键理赔及道交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及追偿、法律咨询等业务的一体化处理模式。

“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就会少跑路。”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冠华当天表示,道交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以“互联网+审判”为圆心、以数据相通为靶心、以标准统一为核心、以前置调解为重心,将社会治理的关口前移,大幅节约社会治理成本,有效提升了社会治理能力,可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记者当天在位于汝州市丹阳西路与富民街交叉口西150米的汝州市道交网上数据一体化中心揭牌仪式现场看到,一楼50平方米的中心大厅内,法律援助、诉前调解、调解立案、诉前鉴定、诉讼立案、诉前保险、司法确认、行政调解、救助基金等窗口一字排开。此外,中心还设置了3个调解室。据介绍,这是我市第一个集交通事故处理、审判庭、诉调对接工作站、调解委员会为一体的高标准 “一站式”服务中心。

与传统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处理方式相比,道交纠纷一体化处理平台借助公安交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服务平台,打破了交警、法院、鉴定机构、保险理赔等所属部门的行业信息壁垒,实现不同部门之间数据共享,推动事故责任认定、诉前调解、救助、立案、保全、鉴定、审判、理赔、执行等10项工作一体化建设、一站式服务,做到一网办案、快速处理,实现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失赔偿纠纷全流程在线处置,将赔偿项目、赔偿标准可视化展示在道交纠纷当事人面前,能够有效消除交通事故当事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引导当事人形成理性预判,消除认识分歧,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积极重大的意义。

据了解,为推进我省道交一体化工作,去年12月,河南省高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河南银保监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建立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试点工作机制的意见》以及《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和主要情形损害赔偿责任比例(试行)》,我市的汝州和宝丰为平顶山的两个试点地区。据介绍,今年汝州市全面开始推进道交一体化工作以来,先后通过平台完成171起案件的网上赔付测算,在平台上立案114件,大量案件成功调解。

“道交纠纷一体化处理的范围暂限于涉保险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市保险业协会秘书长何强当天表示,道路交通纠纷处理搭上“互联网+”的快车,也是我市险企提升车险理赔服务水平的一个契机。

记者了解到,保险行业成为第三方当事人直接参与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的解决是道交一体化处理模式的一个亮点。原先交通事故发生后,调解的参与人一方是伤者,一方是驾驶员,这中间涉及保险理赔方案的确定。保险公司不参与的话,一方面车主不知道保险公司会不会赔,会赔多少钱;另一方面,在比较严重的交通事故中,驾驶员车主需要先行垫付的赔偿款的额度往往比较大,为了确定方案,需要跟保险公司多次私下沟通,加重了当事人处理事故的时间、精力和费用成本。汝州市道交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中心成立后,相关保险公司委托人将直接进驻调解中心,参与调解,可当场确定赔偿方案,驾驶员或者车主方也能先行进行垫付,大多数交通事故都能比较迅速地得以调解,而且调解决定能得到司法确认,保证了调解之后的执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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