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岸萌
本报讯 母亲户口在县里,但是常年跟着儿子在市区生活,交医保费、生病住院时开转诊证明都要回到县里,很麻烦。昨天,市民张先生致电本报反映此事。
张先生家住矿工路西段,在市区上班。他母亲今年60岁,户口在叶县叶邑镇。这些年母亲一直跟着他在市区生活。每年到城乡居民医保交费时间,都要专程回去交费,生病住院则需要到县里开转诊证明,很是麻烦。“不知道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这些问题?”
无独有偶,市民杨先生也遇到了类似问题。他母亲70多岁,在市区居住十几年,交纳城乡居民医保费、住院开转诊证明都要回到县里去。“父母都年龄大了,我们兄妹平时上班也忙,真希望有什么解决办法,能少跑点儿腿。”
就此,记者采访了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吴先生。吴先生说,根据省、市相关规定,城乡居民医保一般在居民户籍所在地参保。医保交费,则可以带身份证、社保卡到所在地的税务机构或者通过税务部门的APP交纳,不必回到户籍所在地。
像上述两位市民反映的情况,可以有三种办法解决:首先,可以将户口迁入孩子户口所在地,之后到当地医保机构登记注册医保信息,交费参加当地城乡居民医保。其次,可到户口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备案,申请办理异地安置手续,把安置地设置在常住地,这样以后到常住地定点医院就医就不需要再开转诊证明。不过,申请异地安置需要在异地居住满一年以上,另外申请异地安置后,重特大疾病、重症慢性病以及门诊统筹几方面的办理和使用会受到影响,办理前需要问清楚。最后,可在常住地办理居住证,之后在医保交费前带着居住证到常住地医保经办机构登记注册医保信息,参加当地的城乡居民医保,医保关系在常住地,即可到定点医院就医,无需再开转诊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