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傅纪元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市招办获悉,去年下半年办理自考毕业手续的考生可于4月9日至11日到各县(市、区)招办领取自考毕业证。
按照规定,领取毕业证书时,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或身份证原件交由工作人员审验。领到毕业证书后,请考生检查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印章是否齐全,身份证号、姓名、性别与本人身份证件是否一致,如有疑问请及时向工作人员反馈。如需代领,需要考生出具委托证明。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毕业证书及毕业生登记表一旦遗失,不补原件,只出具相关证明。请考生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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