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志国
本报讯 一般情况下,大家都认为交警查酒驾只查男司机,不查女司机,其实法律面前男女都一样。记者昨天从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了解到,3月19日,鲁山县交警大队在开展严查酒驾专项行动中,查获一名酒后驾驶的女司机,而且该女子是第二次饮酒后驾驶被查获,这位女“酒迷瞪”除了被拘留之外,还被吊销了驾驶证。
据鲁山县交警大队执勤民警介绍,3月19日1时14分许,民警在县城老城大街开展严查酒驾专项行动时,拦停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小轿车,执勤交警对该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是一名女子,对其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38mg/100ml,驾驶员曹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执勤民警随即将曹某传唤至鲁山县交警大队作进一步调查。在鲁山县交警大队,执勤交警在对曹某个人驾驶信息进行查询时,发现2016年4月14日21时20分许,曹某在平顶山市区劳动路与矿工路交叉口,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建设路派出所交管巡防大队依法查处。随后,鲁山县交警大队依法对曹某作出行政拘留3日,吊销驾驶证,罚款1500元的处罚。
据了解,《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驾驶证,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市公安交管支队交警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天气渐暖,又到了喝啤酒吃烧烤的季节,但喝酒不开车的底线不能突破。我市交警将持续加大对酒驾的查处力度,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