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孙书贤
本报讯 昨天上午,记者从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查处了3起违法发布广告案和一起无照经营案,4名涉事经营者受到处罚。
据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介绍,郏县伊美人祛斑祛痘在其经营场所橱窗上张贴宣传彩页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郏县丹芳生活美容店在其店内,以宣传页及宣传版面的形式向消费者推荐调理套盒,并夸大产品效果。当事人张飘锋在美容店张贴广告,标示“植丝堂头疗,纯天然中药洗头的十大好处和无针类医美微整形”等内容。这3个商家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消除影响,并分别罚款2000元、2000元和1000元。
另外,李娜美容养生店在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擅自在店内向消费者宣传、推荐、销售商品,涉嫌无照经营。执法人员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