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桂星
本报讯 近日,市环境污染攻坚督查办派出9个督查组对我市(不含汝州)“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开展了大督查。3月12日,市环境污染攻坚督查办对督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各地上报的124家“散乱污”企业中,有97家完成了整改取缔,完成率78%,宝丰县、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石龙区、高新区均已完成整改任务。在排查中,督查组新发现了“散乱污”企业140家。
市环境污染攻坚督查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对新发现的140家“散乱污”企业,他们将要求有关部门严格按照“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设备、清产品、清原材料)的标准限期整改取缔;核查整改不到位的,除责令限期彻底整改外,还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该负责人表示,环保监督举报热线电话12369将24小时全天候受理市民对“散乱污”企业的举报,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1000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