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江苏省对金湖县黎城卫生院过期疫苗事件进行了彻查严处。经调查确认,这起事件是因当地政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主管部门监管不力、接种单位管理混乱、工作人员违规操作造成的一起严重责任事故。
2019年1月7日,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黎城卫生院发生了一起口服过期疫苗事件。截至1月9日下午4时,金湖县共计145名儿童接种了过期脊灰疫苗。1月11日,除发现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过期外,当地亦发现有其他品类疫苗过期问题。
事件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和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组织省级专家组对145名已接种过期疫苗的儿童全面开展医学观察、进行体检、安排补种,未发现与疫苗直接相关的异常健康情况。
这起事件的相关责任单位和33名责任人被严肃问责。其中,淮安市副市长顾坤、市卫生健康委主任孙邦贵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吴云生受到政务记过处分;金湖县委书记张志勇、县长徐亚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副县长高昌萍受到政务降级处分;淮安市、金湖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疾控、卫生监督等机构相关负责人分别受到相应党纪政务处分;金湖县医院集团发展中心主任、黎城卫生院院长汪泓涉嫌职务犯罪,目前采取留置措施;黎城卫生院原副院长刘志兵等6名直接涉事人员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刘志兵等2人已经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根据江苏省委、省政府的决定,责成金湖县政府向省政府、淮安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责成淮安市政府、省卫生健康委向省政府作出深刻检查。(扬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