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桂星
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督查办获悉,为了防止“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督查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大督查活动,力争实现“散乱污”企业“清零”的目标。
据介绍,此次督查范围是各县(市、区)所辖区域(不含汝州)。督查时间为2月25日至3月3日。 督查主要内容分别是:对各县(市、区)已上报完成的“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进行核查;对各县(市、区)“散乱污”企业存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督促推进县(市、区)“散乱污”整治任务的完成。
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督查办将派出9个督查组,每天集中对1至2个县(市、区)“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进行核查、排查;对各县(市、区)所辖乡(镇、办)“散乱污”企业进行拉网式、全覆盖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