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元琪
本报讯 2月13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发放2018-2019年度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885万元,已经向受灾县(市、区)拨付,目前各项救助款物正在逐步发放,5.9万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将会得到有效保障。
据市民政局减灾救灾科负责人介绍,总体来看,我市2018年度遭受自然灾害程度较轻,但部分县(市、区)遇到了风雹、洪涝、强风等自然灾害,对群众生活造成一定影响。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向受灾县(市、区)下拨中央和市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885万元,帮助5.9万灾民解决冬春实际生活困难,确保他们顺利渡过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