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春节假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后的第一个消费旺季。 早在电子商务法实施之前,“你拿到执照了吗?”这个问题已在微商、代购圈子被热议。春节期间是不少代购、微商的活跃期。新华社记者在朋友圈内选取了9位微商及代购了解情况,只有1位代购注册了公司。多数表示他们会持续“观望”,相关商家的法律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
根据电子商务法的相关规定,无论是通过公众号、小程序、朋友圈、群、私信,还是直播、短视频等各种社交与信息媒体,只要有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经营者,都须遵守电子商务法。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微商、代购以及部分淘宝商家暂时性的“淡定”,主要源于电子商务法中对“零星小额”的交易活动不需要主体登记的规定。新华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