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胡耀华
本报讯 记者昨天上午从鲁山县公安交警大队获悉,2月12日起,鲁山县城向阳路段开始启用电子抓拍设备,对不按规定限时停车和违反禁令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自动识别抓拍。
据介绍,向阳路系鲁山县城主要街道,为缓解交通压力,提高道路通行能力,该县公安交警大队在启用原有电子抓拍设备的同时,又在紫禁城和盐业大厦附近新增了两处“电子警察”,规定在该街道上停车不能超过3分钟。对违反禁令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电子警察”将全天24小时自动识别抓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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