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邢晓蕊
本报讯 市民沈先生通过手机银行转账时,慌慌张张没看清,竟将4200元误转给一位陌生人,到现在钱都没有追回。昨天,沈先生向记者说起此事,懊悔莫及。
沈先生在新城区上班,平时购物常在网上转账,因此他手机银行的转账记录里联系人比较多。2月10日下午3点多,他想通过手机银行将自己银行卡里的4200元转给父亲。当时,他急着去办事,输入收款人姓名时也没仔细看,手一点就把钱转了出去。回到家,父亲说钱还没到账,他也没有太在意,以为钱再等等就到了。当晚,沈先生拿出手机查看转账记录,才发现自己将钱转给了一个名叫陈松的陌生人。
沈先生心里一惊,时值深夜,他干着急也没办法。次日上午,他拨打银行的客服电话,被告知须到开户行解决。他随后与开户行取得联系,但银行出于保护储户隐私,不能提供信息给他。2月12日,沈先生无奈之下,到市公安局中兴路派出所报警,但值班民警称这种情况没法立案。
“我根本不认识陈松。”沈先生告诉记者,他回想起自己去年6月份曾通过一家网络平台购买商品,给陈松转过钱。因此,手机银行自动保留了陈松的账号。“我爸的名字里面也有一个松字,而且陈松和我爸的账户都是这家银行的,所以才会弄错了。”沈先生后悔不迭地说,“都怪我粗心,没有仔细核实姓名和账号。”
记者看到了沈先生的汇款明细,发现他确实把4200元成功转给了陈松。“原来购物的那个平台也关闭了,根本联系不上陈松,这可怎么办呢?”沈先生一筹莫展。
昨天上午,记者到这家银行采访,该行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保护储户隐私,银行不能私自查询储户信息,除非司法机关要求银行配合时,他们才可以协助。
记者随后到中兴路派出所进行了采访,该所民警表示,沈先生的事情不属于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没法立案。沈先生可设法联系收款人,让对方返还。如果对方不返还,他可凭借汇款凭证,以不当得利为由起诉对方,追回这笔钱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