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元琪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市老龄办获悉,我市正积极推进补缺型老年福利向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发展,目前全市百岁以上老年人均已享受高龄津贴。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省民政厅于近日发布消息,今年我省将实施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制度。此外,省委、省政府也将把实施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制度纳入今年省民生实事。此举引起我市群众广泛关注,不少老年人咨询我市这项工作的开展状况。
据市老龄办工作人员介绍,市政府于2015年发布《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各县(市、区)根据各自财政状况,探索建立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按照“低标准、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总体要求,建立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并建立增长机制,推进补缺型老年福利向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发展,提高高龄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目前,全市百岁以上老人均享有高龄津贴,最低每人每月300元。全市各县(市、区)共有330余名百岁老人受惠。
市老龄办工作人员说,今后我市将根据我省相关政策和地方经济发展状况,适时将80岁以上老年人纳入补贴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