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胡耀华
本报讯 1月17日晚,鲁山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在该县白沙路永乐庄村路段查酒驾时,查获两辆非法运输危爆物品的面包车。记者昨天上午从鲁山县公安局获悉,两辆车上的驾驶人员目前因涉嫌非法营运,被暂予行政拘留15日。
据鲁山县公安局有关人员介绍,事发当晚8点28分许,鲁山县公安交警大队技术中队中队长谭国义带领民警开展酒驾查处专项行动时,自东向西开来两辆五菱面包车。民警分两组上前检查,并引导车辆进入检测区。当民警对第一辆面包车上的驾驶人进行测酒和车辆盘查时,第二辆面包车上的司机突然推开车门下车就跑。民警追出200多米,在一片麦地里将男子抓获。后经检测,两名驾驶人均无酒驾嫌疑,但两人驾驶的车上装满了烟花爆竹。由于两人涉嫌非法营运,执勤交警将两人和车辆当即移交鲁山县公安局磙子营派出所处理。经审讯,违法嫌疑人田某40岁,鲁山县团城乡人。另一男子贾某35岁,鲁山县背孜乡人。二人对从平顶山市区向团城乡非法营运烟花爆竹的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