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财经等国内多家媒体日前报道,从今年3月1日起,消费者在广东省东莞市认购楼盘后,两天内可以“无理由解除认购书和退回定金”。东莞也是国内目前唯一出台“无理由退房”政策的城市。
记者从东莞市住建局1月11日对外发布的《关于推广使用〈东莞市商品房认购书(范本)》的通知〉中获知,购房者在认购书签订之日起两个自然日内(不含签订当日)可以要求解除认购书和退回定金。如双方尚未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开发商应当退还定金。
有地产经济学家表示,这项措施有利于避免购房者一时冲动买房,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但并不能改变楼市的供需关系,还是建议购房者谨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以最大限度规避各种责任风险。
购房合同里都有哪些内容?藏着哪些责任风险?签订合同时和签合同前都需要注意哪些问题?记者近日采访了我市职能部门和业界人士。 (吕占伟)
详见B2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