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司机遇乘客抢夺方向盘行为的应急处置步骤,分为三步,第一步就是立即靠边停车,拨打“110”电话报警,向运营单位报告。
□新京
去年发生的10·28重庆公交坠江事故,有了制度层面的回响。
1月15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城市公共汽电车应急处置基本操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增加了遇乘客威胁、袭击或抢夺方向盘等事件相关条款。
根据修订后的规程,公交司机遇乘客抢夺方向盘行为的应急处置步骤,分为三步:立即靠边停车,拨打“110”电话报警,向运营单位报告;当事人强行逃逸时,驾驶员应注意观察其体貌特征及逃跑方向,向公安机关提供侦破线索;现场处置过程中,应听从公安机关指挥。
这其中,最关键的还是第一步——立即靠边停车。很显然,其遵循的价值前提是,无论遇到怎样的紧急情况,都应把乘客安全置于首位。
此次规程修订的意义,远不只是告诉公交司机遇到类似情况时到底该如何做。客观地说,这一处理标准和方式,公交车司机平时所接受的培训中可能就已经涉及,在一定程度上说其实也是常识。
但是,被写入规程,则意味着面对抢方向盘等紧急情况,公交车司机到底如何应对,已经上升到了职业规范的层面。它不再是道德范畴的“打不还手”问题,而是必须如何做的规则问题,受到职业规范的约束。与此相对,任何意气用事和情绪化的操作,都是不被允许的。
说到底,公交车安全保障,包括出现紧急情况时的处置,容不得任何情绪左右,必须回到规则层面。这不仅对公交司机有要求,对于“任性”乘客更是如此。颇为巧合的是,就在几天前,“两高一部”联合印发相关意见指出,对于乘客抢夺方向盘等具有高度危险性的妨害安全驾驶的行为,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且即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一般也不得适用缓刑。
公交车安全保障是一套复杂的体系,各种紧急情况繁多。除了优化基础设施保障,更重要的是要让确定的规则来主导司乘双方的行为。而明确方向盘被抢处置规程,在这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