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辉
本报讯 1月14日下午,市区一家旅馆因未登记住宿人员身份信息,被市公安局中兴路派出所处以10000元罚款,值班的工作人员则被处以1000元罚款。
据中兴路派出所社区警务大队副大队长刘建军介绍,最近,该所社区警务大队在“平安守护”专项行动中,对辖区旅馆、足浴、洗浴中心、娱乐场所等行业实施了不间断的监管性检查。1月9日上午8时许,民警在中兴路一家旅馆检查时,发现一名南阳籍女子在入住这家旅馆期间没有登记身份信息。1月14日下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二十一条“电信、互联网、金融、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对身份不明或者拒绝身份查验的,不得提供服务”,民警对这家旅馆开出了10000元罚单,并对旅馆当天值班工作人员温某处以1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