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23日,在一列北京开往天津的动车上,因男子李某霸座,并且态度恶劣,同车乘客刘某便“见义勇为”地冲上前动手教训了李某。监控显示,刘某先是抽了李某一耳光,又踹了他一脚,几拳下去造成李某眼部轻伤。近日,李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还要赔偿李某6万元的医疗费。
失望:见义勇为不得好报
@段某人:都说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这一出手6万元没了,还拘役4个月。
@瞄星阿福:见义勇为不得好报,为非作歹逃过一劫。
@小鲨鱼小熊:我只能在沉默中看着不守规矩的人嚣张。
@沙雕记录bot:这样的判决只能让我们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同情:惩恶扬善用力过猛
@巡洋舰小号:出手有点重,不过行为是好的。
@Nictyxuna:大哥惩恶扬善的心是好的,但不可用力过猛。
@烟云渺渺可归兮:这时候应该让未成年人动手。
批评:法律不允许以暴制暴
@迷-城-乱:文明社会,不是以法服人吗?恃强凌弱,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施以暴力,你就很正确了吗?
@幸福的左岸1988:世界上看不惯的事情多了去了,不能因为看不惯就动手。以暴制暴,就是不对。
@姚建伟Sean:霸座肯定不对,动手打人就有理了?还往脸上打往眼睛上打?检察官敢起诉,说明轻伤不轻;法官敢判,更说明轻伤不轻。缓刑也是从轻发落了。
@网络蜈蚣:法院判决没问题,但刘某可以向铁路部门追偿。正是因为铁路部门的不作为,影响了他的乘车环境。
直言:乘警严格执法就好了
@付恺大提琴:乘警不执法,只能靠群众。群众又没有执法权,怎么办?
@凌星琪:法官说,理应由铁路和公安部门来处理。处理了吗?
@孙传芳:要怪就怪处理霸座的执法人员太软弱。要是直接强制带走,怎么会发生这种事?
@脱营而出:法制健全很重要。如果我们能够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相信也不会出现这种事。
(以上言论来自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