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吕占伟
本报讯 近日,卫东区法院经过公开审理,依法对29人涉恶势力传销犯罪集团一案宣判,判处该集团首要分子陈某有期徒刑15年;分别判处徐某、王某等28名被告人1至1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据卫东区法院有关人士介绍,该案上月12日在该院依法公开审理,为期两天。卫东区检察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29名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诉。该案被告人众多,涉及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法拘禁罪,诈骗罪,抢劫罪等多项罪名。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以来,多名被告人成立传销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在一定区域内长期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该传销组织通过上课洗脑、禁止单独外出、禁止与外界联系、直接看管等方式对多名被害人实施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其间伴有体罚、辱骂、殴打等行为。该传销组织以谈恋爱、结婚、怀孕等名义非法骗取受害人钱财,并将赃款取现逐级上交传销犯罪集团组织,案发后赃款未追回;多名被告人采取辱骂、威胁、泼水、打脸等胁迫方法,强行抢走被害人手机并在网上办理贷款一万余元,将赃款取现逐级上交至犯罪集团组织,案发后赃款未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