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售假投诉无门、“默认勾选”搭售商品或服务、大数据杀熟……2019年1月1日起,我国首部电子商务法将正式实施。这些困扰每一个普通消费者的顽疾,有望通过电商法得到解决。
微商纳入电商法监管
在朋友圈微商买到的面膜、化妆品、手包等,即便发现是假货,也可能投诉无门,因为消费者可能连微商的真实姓名都不知道……今年3月,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发布的《微商行业发展状况调查报告》显示,产品质量是微商经营中最突出的问题,尤其是“三无”现象比较严重;其次是暴力刷屏和退款困难,品质无保障、消费者维权缺失和监管困难成为目前微商行业的发展痛点。
微商是否将受到电商法约束,一直是消费者们关注的热点。12月25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马正其在国新办发布会上明确表示,微商等只要产生经营了,就应该按照电商法来规范和管理。马正其称,所有在网上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主体,一切都按照电商法来逐步地规范、完善、提高它。
这意味着,从2019年1月1日起,微商和其他电商平台经营者一样,也要受到电商法的监管,包括依法纳税、“七天无理由退货”、售假赔偿等。
有专家认为,微商过去在法律空白之下获得的增长红利已经消失。电商法正式实施后,在监管和消费者维权压力下,一些浑水摸鱼的微商将被淘汰。
“春江水暖鸭先知”,记者从一位从事化妆品代购生意的微商处了解到,目前库存售完后,她暂时不准备再补货了,而是等明年电商法的细则出来后再观望一阵。
“默认勾选”等被禁止
不少互联网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常常用小字号、默认勾选等各种方式,让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下载程序或购买服务。
本来只是下载一个浏览器,一不留神,却下载了一大堆程序“全家桶”;本来只想买一张机票,却顺带买了一堆保险;更有甚者,消费者本只想免费体验电商平台的会员服务,不料免费期结束后却自动续费了……这些经常被网民们吐槽的“搭售”现象,明确被电商法禁止。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已经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而即将实施的电商法对于互联网平台的“默认勾选”做了进一步明确界定。电商法第十九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
禁止“大数据杀熟”
2018年,“大数据杀熟”一词开始进入大众视野,曾有网友表示,在同一起点与终点的情况下,老用户打车的费用比新用户更贵,而且苹果用户打车的费用往往比安卓用户打车的费用要高。使用同一款APP订相同的航班,不同的用户票价能差出几百元。
这就是所谓的“大数据杀熟”,即同样的商品或服务,平台利用掌握的用户数据,提供给老客户的价格反而比新客户贵的行为。此前,“大数据杀熟”这一电商领域的新现象,属于法律的模糊地带,消费者投诉往往无果而终。
而电商法禁止了“大数据杀熟”,要求商家把选择权和知情权还给消费者。电商法第十八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的,应当同时向该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尊重和平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中国社科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认为,电商平台可以根据消费者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画像进行“个性化推荐”,但前提是不能进行误导性陈述或宣传,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电商法实施后,对于“大数据杀熟”的行为,将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消费者若再遇到类似的事件发生,电商法将为消费者的权益保驾护航,从而让消费者敢于维权,敢于为自身的合法权益争夺话语权。
删差评情节严重将被重罚
大家在网上买东西时,经常会遇到很多刷好评的卖家,干扰买家对商品的判断。以后,这种行为将不被允许。《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此外,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评价。如有这种行为,情节严重的,可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张蕾 徐慧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