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岸萌
本报讯 家人患有糖尿病多年,腿部血管出现问题放了支架,手术之后想申请“慢病”(重症慢性病),却被告知不符合条件。昨天,市民郭先生致电本报反映此事。
郭先生说,他弟弟是一名退休职工,患有糖尿病6年多了,今年11月因腿部剧烈疼痛入院检查,发现腿部血管出现问题,后来通过手术放置了两个支架。出院后,医生开了一些治疗糖尿病和保护血管的药,算下来每月要花药费近2000元。
“根据医生的诊断,他腿部血管出现闭塞,是糖尿病引起的,所以我们想申请‘慢病’,以便报销部分药费。”郭先生说,他到医保部门询问,被告知不符合条件,不能申报。
郭先生向记者出示了他弟弟的住院、出院诊断,上面显示,他弟弟患有“Ⅱ型糖尿病,糖尿病周围血管病变”等。在申请“慢病”的检查单上,检查项目为眼底,而他弟弟的眼底没有问题,所以写着“不符合条件”。
“根据他提供的材料来看,首先我们不能确定病人血管闭塞是不是由糖尿病引起的;其次,我们所说的‘慢病’指的是重症慢性病。政策范围内,如果因为重症糖尿病引起心、脑、肾、眼、神经损害等方面的并发症,才可以申请‘慢病’。”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说,经过检查,发现郭先生的弟弟不符合相关的申报条件,所以没有受理。
至于能不能将上述病种纳入重症慢性病申报范围之内,该负责人说,类似病例目前极少,再者加入重症慢性病申报范围也需要多方面协调,短时间内可能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