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桂星
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的统一部署,我市交通部门及相关责任单位将采取自查自纠、限期整改、加强管控等多项措施,加强省交通重点建设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
按照省交通运输厅要求,从即日起至2019年3月15日,各交通重点建设项目主管单位将按月开展“全时段、地毯式”自查,针对发现的施工扬尘污染问题建立台账,限期进行整改,确保各类施工扬尘问题得到有效处置。
各责任单位应严格按照《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要求》,对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精细化管理,认真全面落实覆盖、喷淋、冲洗等施工扬尘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措施在项目全线落实到位。对发现的问题,责任单位应注重整改实效,坚决杜绝“每查必有,前改后犯”现象。
为了及时掌握项目动态信息,省交通运输厅采取项目信息日调度机制,项目主管单位负责汇总所属项目日调度信息,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每日施工作业点数、投入降尘抑尘设备台套数等动态数据信息,每日报送。
对发生施工扬尘污染问题的项目,相关主管部门将严格按照《河南省2018至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采暖季期间对其实施停工整治,采暖季结束后经扬尘治理开复工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