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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恶劣天气交通应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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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8年11月3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冬季大雾、团雾、雨雪多发,高速公路易发生交通事故
我市出台恶劣天气交通应急方案

 

□记者 赵志国

本报讯 近期,我市及周边出现大雾等恶劣天气,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造成不利影响,特别是高速公路易发生多车相撞事故,市公安交管支队昨天出台雨雪雾等恶劣天气交通应急管理方案。

据市公安交管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冬季大雾、团雾、雨、雪等恶劣天气多发,高速公路易发生多车相撞事故,市公安交管支队及时启动应急机制,要求高速交警大队加强与气象部门的信息沟通,并发动公路沿线居民、收费员、服务区工作人员及司乘人员随时向交管部门报告雾情,及早掌握大雾天气信息。充分应用高速公路防范团雾监测感应报警系统、雾区自动引导及防撞系统等先进技术手段,及早发现团雾,妥善处置。争取交通运输、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和公路主管部门支持,在团雾多发路段增设、完善路面高清监控设备、预警引导系统和安全防护设施。

一旦出现恶劣天气,公安交管部门将视情况采取限速通行、间断放行、分车型放行、警车带道通行等措施,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对于能见度低、车辆无法安全通行的,将及时采取远端控制、近端分流、多点分流、分段容留等措施,避免车辆大量滞留。高速交警大队在采取局部路段限制通行交通管制措施时,将加强对主线通行车辆的管控,提前科学设点警示引导或疏导分流。高速公路封闭分流时,高速交警大队将与沿线各收费站所在辖区大队加强沟通协调,做好站口周边国省道、高速公路引线等道路的疏堵保畅,避免高速公路不让走、普通公路走不动。

同时,提高处置效率,严防发生连环事故。公安交管部门在接到雾天交通事故报警后,将立即指挥沿线临时单向或双向封闭事故周边路段,并及时发布安全提示,有效削减事发路段及雾区交通流量。事故处理民警快速出警,设置警示提示标志、摆放安全防护设施,防止发生二次事故。路面执勤民警对封闭路段进行巡查,对于能见度较低不具备通行条件的车辆,将其引导至服务区或安全地点停放。高速公路发生多车相撞事故,立即全线调度,远端流量控制,近端车辆管制,该关闭的主线站和出入口及时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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