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今日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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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因编辑婴儿实验”为何被全球谴责?
“基因编辑婴儿实验” 违反学术伦理
基因编辑 潜在风险大于收益
科学家 应保持初心和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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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11月2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基因编辑婴儿实验” 违反学术伦理

 

早在2015年,中山大学教授黄军就完成了世界上第一例对人类胚胎基因的编辑修改。他通过利用CRISPR-Cas9技术试图修改人类胚胎中的一个会导致β-地中海贫血症这一严重遗传病的致病基因。但黄军就未完成整个胚胎的发育过程,他所使用的胚胎是无法发育成正常婴儿的缺陷胚胎。

因为我国2003年颁布《人胚胎干细胞研究伦理指导原则》中,曾明确指出利用体外受精、体细胞核移植、单性复制技术或遗传修饰获得的囊胚,其体外培养期限自受精或核移植开始不得超过14天;同时任何人也不得将前款中获得的已用于研究的人囊胚植入人或任何其他动物的生殖系统。

换言之,任何在体外对胚胎进行超过14天的培养乃至科研所用的胚胎植入生殖系统都是违法的。并且,不仅在中国,在美国甚至欧洲大部分地区使用基因编辑胚胎建立妊娠发育都是非法的。

在这一点上,贺建奎严重违反了生命科学界的学术伦理和学术规范。

与此同时,相关媒体也曝出其团队在申请伦理审查中的诸多疑点,如该《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查书》中的重要签字可能被伪造、相关审查人员并不具备审查资格、批准该临床项目实施的医院是莆田系民营医院等。

也许有人会问,一个简单的基因编辑操作,若是真的能治病救人能有什么伦理道德上的问题?

这时候不得不提到几个月前斯蒂芬·霍金在他的新书《对未来问题的简短回答》中的终极预言。在未来的富人阶级中将出现被经过基因编辑的“超级人类”,他们不仅具有优于普通人的身体素质和寿命,甚至可能连记忆力和智商都凌驾于常人之上。因而,一旦这种基因编辑技术日趋成熟并且通过法律和伦理的审查,将对无法接触到基因编辑技术资源的平民阶层的生活带来巨大的压力,甚至可能对这一族群造成灭顶之灾。

更令人细思极恐的是,不同于已经出生的病人进行的局部基因编辑手术,通过这种胚胎层面的基因编辑,修饰后的基因势必会传递给这对双胞胎的子孙后代。这就相当于在人类基因库的水池里倒了一条新品种的小鱼,经过一代一代的扩大,将对人类基因库产生不可估量的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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