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22日中午,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第二小学门前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黑色轿 车撞上学生队伍,数人被撞后倒地。截至目前,已造成5名未成年人死亡、19人受伤,其中重伤3人。事故发生后,中国人寿第一时间启动重大事故处理应急预案,成立应急处理小组,赶赴事故现场,开 展客户排查和理赔服务工作。
经核查,中国人寿承保了建昌县第二小学《国寿学生儿童意外伤害保险(2013版)》和《国寿附 加学生儿童意外伤害费用补偿医疗保险(A)》,每人保险金额为死亡/伤残1.5万元、住院医疗0.6万 元,预计身故赔付金额7.5万元。
为做好本次事故理赔服务,中国人寿发布八项服务举措:
主动寻找客户。充分发动公司员工、销售人员和相关渠道人员,根据公司承保信息,主动回 访、全面寻找客户。
多渠道受理报案。为客户提供销售人员报案、柜面报案、微信报案、95519和当地理赔电话报 案服务,并设置现场理赔服务站或报案点,为客户提供多渠道、24小时报案受理服务。
简化费用报销申请资料。对于客户申请医疗费保险金的,可以不提供医疗就诊资料,只需提 供医疗费用收据。
免费补发保险单。对于保险合同遗失、毁损的情形,公司予以补发,免收工本费。
取消定点医院限制。客户无论是否在定点医院接受治疗,公司均承担保险责任。
取消伤残观察期。客户申请伤残给付的,公司取消伤残观察期。可根据客户当前伤残情况进 行评估,给付对应伤残保险金。
优化身故证明材料。对于政府或政府授权机构公开发布的遇难者信息,可以判断属于公司客 户的,公司即可主动理赔,客户无需提供其他身故证明。
取消社保给付范围限制。对不属于社保范围的药品或诊疗项目,公司承担保险责任。 (小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