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国务院发布2017年7号文件,即《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其中提到“取消物业服务企业二级及以下资质认定”,同时提出“取消资质后,住房城乡建设部要研究制定物业服务标准规范,通过建立黑名单制度、信息公开,推动行业自律等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同年9月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上,又把物业服务企业一级资质核定取消了。
“12345”的等级资质认定取消后,我市物业服务企业同业主之间的关系面临着怎样的改变?政府职能部门的管理职责发生了哪些转变?物业收费执行何种标准?记者近期对上述问题进行了采访,以期能为我市物业服务企业和广大业主提供些许参考。 (吕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