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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不满意就退费”,看上去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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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8年11月2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医疗“不满意就退费”,看上去很美
由于医疗行为具有极强的不确定性,商业方面的“等价交换”思维并不能完全适用于医疗领域。
 

□罗志华

近日,一份《赣州市医疗机构“不满意就退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征求意见稿引发热议。草拟稿规定:患者在接受诊疗服务的过程中,对试点医院提供的门诊、住院、医疗后勤保障等就医环节中的某一项服务若有不满意的,可向院方进行投诉,并按相关规定对该项服务申请退费。

赣州市医疗行政部门为提升当地医疗服务水平、改善患者的就医体验而出台该方案,可谓用心良苦。而且早在2014年,这一做法就在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试行,效果显著。据称,在4年左右的时间里,该院并未发生任何无理要求退费的情况,医患关系得到改善,医疗服务质量也得到提升。

然而,一家医院的试点面实在太小,很容易形成“创新孤本”。当特定的环境不复存在,是否面临“一推广就失败”的风险?

医疗效果评价的专业性很强,患者的切身感受与医疗服务质量及实际效果之间,可能存在很大的反差。在不涉及经济利益的情况下,患者满意度调查能够保持八成以上已属不易,有“退费”作为激励,“不满意”就很容易被泛化。尽管对退费项目进行了严格限定,退费仍不可持续。

另外,此举也存在激化医疗纠纷的可能,甚至会纵容医闹。一切医疗纠纷,都存在患者不满意的现象,根据“不满意就退费”的规定,每起医疗纠纷,首先就得启动退费程序。然而,并非所有的医疗纠纷都需要用经济手段加以解决,为了避免对医闹形成反向激励,一味通过经济手段来解决纠纷的方式并不值得提倡。

更重要的是,看病算不算商业消费,患者算不算消费者,一直是社会探讨的一个话题。由于医疗行为具有极强的不确定性,“人财两空”难以避免,商业方面的“等价交换”思维并不完美适用于医疗领域。这应成为社会共识。

当然,我们希望每一个病患都能康复,患者花了钱都能得到相对应的效果,但现实往往很残酷,这也往往是很多伤医案的直接缘由。

“不满意就退费”是一种商业思维,这种思维可能适用于商业领域,而一旦引入医疗领域,将加剧部分患者在这方面的误解,进而形成反向激励,让更多患者用商业的眼光来衡量医疗效果,并对医务人员的劳动成果作出错误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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