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志国
本报讯 11月19日上午,一名男子驾驶一辆铲车驶入叶县城区,被叶县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拦下。例行检查时,民警发现铲车司机张某竟是醉酒驾驶。 当天,张某被叶县警方采取刑事措施。
据叶县交警大队办案民警介绍,当天上午8时25分许,该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新文化路与昆阳大道交叉口进行检查时发现,一辆铲车在昆阳大道由北向南行驶。因铲车属于高排量车辆,禁入城区,执勤民警立即上前查看,并示意驾驶人下车接受检查。
驾驶人张某下车后,细心的民警发现其身上酒味很浓。后经检测,张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12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张某交代,他前一天晚上和朋友喝酒至深夜,第二天一大早醒来仍感到头晕,但想起工地需要铲车作业,就开着铲车驶往工地。目前,张某已被叶县警方采取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