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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预报”的惨剧为何不能幸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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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预报”的惨剧为何不能幸免

 

□周东飞

11月3日晚,兰海高速公路兰州南收费站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一失控大货车与收费站排队等候缴费的数十辆车发生碰撞。据4日数据,已有15人死亡44人受伤,其中重伤十人。

毫无疑问,这件事本身是一场惨剧,是一场突发的惨剧。然而,更加让人震惊的是,媒体早在5年前就“预报”了这次惨剧。2013年11月11日的《兰州日报》是这样说的:兰临高速(即兰海高速)17公里长下坡路段本身就容易发生货车失控引发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如果有失控的大货车冲了下来,正好又碰上了停在这里等待进城的大货车,那么发生群死群伤的交通事故就在所难免了。

5年之后,惨剧果然发生了。按照兰州市公安部门的初步通报,驾驶人李某因频繁采取制动,导致车辆制动失效,经17公里长下坡路段行驶至距兰州南收费站50米处与31辆车连续相撞。据悉,李某是第一次在该路段行驶,不了解路况,车辆失控后速度加快,李某惊慌失措,也没有找沿途避险车道,导致事故发生。

惨剧的发生,跟肇事大货车驾驶人李某的处置不当肯定有推脱不掉的关系。但是,17公里的长下坡,以及修建在下坡路上的收费站,这些明显的客观因素,又岂能与本次惨烈车祸的肇因无关?李某理应按照权威的调查结果,承担他个人必须承担的责任。与此同时,“危险地带”所涉及的道路设计、收费站选址等方面的问题也应当得到充分的正视。和个人的担责相比,这种系统性的风险更为致命。

当地媒体当然不是掐指一算就能预测吉凶的算命先生,他们的惊人预报建立在扎实的数据分析基础之上。《兰州日报》的报道透露:自2004年12月底开通至2013年6月15日,兰临高速(即兰海高速)新七道梁长下坡路段共有240辆车辆失控,造成42人死亡,55人受伤。其中失控车辆冲入兰州市区引发事故18起,造成31人死亡,36人受伤。仅仅2012年,长下坡路段共发生55起失控事故,造成9人死亡。

上述数据足以表明,长下坡、收费站所构成的“危险地带”已经是一个屡屡被点燃的火药桶。可以说,对道路进行改造,对收费站进行另外选址迁建,这些都是迫在眉睫的事情。然而,距离《兰州日报》敲响警钟,已经过去了整整5年。这5年里,事故在继续发生,危险在不断叠加,相关的改进措施在哪里?人们没有看到改进,看到的只是5年之后纸上的“预言”变成了活生生的惨剧。

有什么惨剧比这种情形更为悲惨?大家都知道会发生什么,都希望这样的事情能够避免。但是,结果这样的事情还是如同人们此前预测的那样发生了。这个时候,人们自然要追问,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我们无力去阻止惨剧的发生?

(相关报道详见本报今日A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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