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吕占伟
本报讯 女职工痛经,应给予1至2天的休息时间;每月发放不低于35元的卫生费……昨天上午,市总工会通过摆放展板、发放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11月1日正式施行的《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据了解,为保护女职工健康,昨天起,《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启动执行,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结婚、怀孕、休产假、哺乳等原因降低女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女职工生理期可享特殊劳动保护。
女职工能休痛经假了
根据规定,经本人提出,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经期女职工下列劳动保护: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暂时安排其他合适工作;从事连续站立劳动的,每2个小时安排10分钟工间休息;患有痛经或者经量过多的,给予1至2日休息。用人单位应当为在职女职工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35元的卫生费。
哺乳期女职工有这些保障
用人单位应给予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下列劳动保护: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暂时安排其他合适工作;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在每日劳动时间内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日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婴儿满1周岁,经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确诊为体弱儿的,经本人提出,可以适当延长该女职工的哺乳期,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
保胎假首次纳入新规
值得注意的是,有流产先兆或者习惯性流产史的,根据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证明,用人单位应适当安排其保胎休息或者暂时调离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流产的岗位;怀孕不满3个月且妊娠反应严重,或者怀孕7个月以上的,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并在每日劳动时间内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休息时间。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经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确诊为更年期综合征的女职工,本人提出不能适应原劳动岗位的,用人单位可以适当减轻其劳动量,或者经双方协商安排其他合适的岗位。此外,女职工在劳动场所受到性骚扰等危害职工人身安全的行为,向用人单位反映或者投诉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处理,并依法保护女职工的个人隐私。
市总工会有关负责人说,用人单位违规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申诉,也可以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市总工会将本月定为《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集中宣传月,将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专家辅导、案例剖析等各种方式宣传。